很多人认为,大体标本只是教学用具,拿来拍照玩梗、配上轻佻文案,顶多算是不懂礼貌,算不上严重问题。这种想法与遗体捐献管理及公序良俗相关法律要求相去甚远。

近日有网友曝光,部分医学生拿大体老师的头骨骨骼标本摆拍,配上“你好可怜,死了骨头还要被我玩”这类轻佻戏谑的文字发到社交平台。有的还把头骨当成道具搞趣味创作,在网络传播后引发巨大争议。大体老师是自愿捐献遗体,供医学教学、科研使用的逝者,他们用自己最后的身躯托举起医学进步,理应得到所有人的敬重。而这种玩梗摆拍的行为,伤害了捐献者家属的情感,也冲击了医学行业的伦理底线。

不少年轻人认为,标本已经剥离了人的身份,只是一件教具,拍个照片玩一下,只是年轻人的玩笑,没必要上纲上线。然而,法律逻辑并非如此。《民法典》明确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遗体捐献的目的仅限于医学、教育和科研用途,必须尊重逝者尊严。任何侮辱、戏谑遗体或遗骨的行为都违背公序良俗。即便已经制成教学标本,这份来自逝者的善意也不容随意调侃或娱乐化消费。

很多人混淆了两层事理:医学学习需要借助标本开展解剖教学,但这并不等于可以随意拍摄、上网玩梗;脱离了生命形态的骨骼标本背后依然是一位自愿奉献的逝者,不能当作娱乐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