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有乘客在社交平台反映,浙江长龙航空一架从呼和浩特飞往广州的航班上,有人在飞行途中进入卫生间吸烟,疑似触发了机上烟雾报警装置。该乘客称,当时飞机已接近广州,客舱灯光突然全部亮起,飞机落地后,涉事人员被机场公安带走。

发帖乘客表示,事发航班为GJ8568,吸烟行为发生在飞机前舱卫生间。他当时正在睡觉,突然听到报警声,随后客舱灯光全部亮起,自己和部分乘客感到紧张。根据航旅纵横软件显示,事发时航班高度约为8000米。
同日下午,长龙航空客服人员确认,该次航班上确实有乘客抽了电子烟,涉事旅客在航班落地后被广州公安带走进行调查,具体处理结果暂时无法核实。客服还强调,机上允许携带电子烟,但禁止在机上使用。
根据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在民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包括电子烟)等行为被明确禁止。中国民航局此前发布的航空旅行常识也指出,符合运输要求的电子烟可以随身携带,但不得托运。虽然电子烟可以依规携带登机,但并不意味着乘客可以在飞行途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