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杨小姐(化名)与11位朋友前往佛山顺德勒流一家名为“有鸡食”的农庄就餐。席间,杨小姐指出花蟹肉质松散、不够新鲜,但老板试吃后坚称食材没有问题。当晚优惠后,杨小姐买单1520元。买单后,她再次反映菜品情况,表示乳鸽质地偏硬,老板仍坚持菜品质量没问题。
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杨小姐却意外发现,该农庄老板在朋友圈发布了店内的监控视频,画面中她的正脸未作任何打码处理,配文还带有攻击、谩骂和侮辱性字眼,对其名誉造成影响。愤怒之余,杨小姐与饭店老板沟通,要求其公开道歉。老板随后发了一条朋友圈表示道歉,但杨小姐并不认可,认为该道歉内容避重就轻,淡化了老板网暴自己的事实。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该农庄核实。老板何先生表示,当时对方提出菜品不新鲜并要求打折,他给了优惠。随后在收档验房时,发现菜品吃得很干净,他自己品尝了剩下的鸽翅,并无问题。饭店菜品明码标价,只因当时自己酒后冲动,也进行了道歉,但对方不认可其道歉方式,并在各平台发布避雷该饭店的言论。
对此,律师指出,商家公开未打码的监控截图,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另一层面,商家如对消费者有言语上的侮辱,则进一步侵犯了消费者的名誉权,商家需承担侵权责任。作为消费者,如对商家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可客观提出评价;如有夸大、不实评价对商家造成不良影响,同样涉嫌侵犯商家名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