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长沙的一家餐厅里,福建女孩小熊称被一名4岁男孩“摸了屁股”。监控视频显示,这名幼童在跑动过程中因过道狭窄而身体失衡,手部无意间触碰到了小熊。事后,男童的父母向小熊道歉并支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小熊仍然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

男童的父母表示,小熊对男童有勒脖子的行为,并且孩子脖颈处有勒痕。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组织了三次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小熊决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诉讼是小熊的权利,但结果需依据证据来判断。由于4岁男童心智尚未成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缺乏控制和辨认能力,其行为难以构成性骚扰。这种行为更可能是嬉戏打闹中的意外触碰,不符合性骚扰的故意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