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主任药师赵荣生针对用药安全问题作出专业解答,内容涵盖药片拆分、送服饮品、服药时间、漏服处理和药品有效期等五个方面。

很多人吞咽药片困难,习惯随手掰开或碾碎,或用茶水、牛奶、果汁送服。这些操作可能直接影响药效甚至引发危险。能否拆分药片取决于剂型。普通平片可以沿刻痕掰开,但不建议随意碾碎;缓释片和控释片严禁掰开或碾碎,因为破坏结构会导致药物瞬间大量释放,增加不良反应风险;肠溶片碾碎后会失去保护作用,药效降低且刺激胃黏膜。如果说明书标注“不可掰开、碾碎、咀嚼”的药品,必须整片吞服。对于吞咽困难的情况,应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更换适合的剂型如混悬液、口崩片或颗粒剂。
关于服药时间,空腹指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适合抑酸药和抗菌药;饭前指餐前15-30分钟,适合胃药;饭后指餐后30分钟到1小时,适合解热镇痛和抗炎药;随餐指吃饭时同服,如降脂药非诺贝特。漏服处理的原则是:距离下次服药时间短的话及时补服,临近下次服药时间则直接跳过,按常规剂量继续服用。绝对禁止下次服用双倍药量,这样会加重肝肾负担并增加用药风险。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未开封状态下的期限,一旦开封,使用期限会大幅缩短。眼用、耳用、鼻用制剂启用后最多用4周;口服液开封后1个月内用完;硝酸甘油未开封有效期2-3年,开封后3-6个月必须更换。过期药品不仅药效下降,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增加过敏和胃肠道损伤风险,甚至导致细菌耐药。因此,日常用药有疑问时应先查阅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药师,避免凭经验盲目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