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圈被公司“征用”了吗?改昵称、发广告、互相点赞,下班后仍要“在线营业”,甚至有人因拒发朋友圈被降职。员工的私人社交空间为何成了公司的“加班区”?
广西南宁一家食品公司的员工阮小雅表示,公司几乎每天都要求员工在朋友圈发布公司宣传信息。她每次发这类朋友圈都感到战战兢兢,心里很抵触,觉得这种要求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强制要求员工将宣传信息转发至朋友圈、让员工统一修改个人社交账号的头像和昵称、同事间必须互相点赞留言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认为员工的朋友圈、供应商工作沟通群都是公司的宣传资源。江苏从事销售工作的桂女士透露,公司不仅要求她转发宣传信息,还让她统一修改个人社交账号的昵称和签名,这给她带来了不少困扰。
一些员工也找到了自己的应对方式。阮小雅说,公司的一些年轻员工会分组发朋友圈,而年纪较大的员工则说自己不太会用微信,从而避免了这些任务。桂女士则申请了一个微信小号,只修改了小号的昵称和签名,以减少对原账号的影响。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葛家欣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强制员工使用个人微信账号发布企业宣传信息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企业强制员工使用个人账号发布宣传信息涉及对员工个人信息的处理,其目的往往是满足商业推广需求,明显超出了“最小必要”限度,可能构成侵权。
如果员工拒绝在朋友圈发布公司宣传信息,可能会面临扣绩效、年终奖等后果。一些劳动者反映,所在公司通过罚款、降低绩效等方式,要求员工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宣传公司业务。即使碰上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员工也必须转发公司的营销广告。桂女士表示,自己经常在下班后编辑公司宣传相关的朋友圈文案,虽然领导认为这不是正式工作,但每天发朋友圈也挺耗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