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山西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成功促使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宏伟在境外投案并被遣返回国。

郭宏伟出生于1981年5月,曾担任山西省洪洞县农商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他涉嫌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25年1月外逃。2026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对郭宏伟发布了红色通报。办案机关通过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和国际执法合作,最终促使他在境外主动投案并被遣返。

郭宏伟归案是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天网2026”行动的重要成果。中央追逃办表示将继续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原则,深化反腐败执法司法合作,加大对重点人员的追缉力度,始终保持追逃追赃的强大攻势,绝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