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猥亵五名小学生获刑12年 受害者家庭仍未获赔偿【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教师猥亵五名小学生获刑12年 受害者家庭仍未获赔偿【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8-17 23:54: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4

近日,天津静海的王先生向媒体反映,其未满十四岁的两个儿子被小学男老师猥亵。学校为避免追责,与王先生签订协议,承诺支付心理康复等费用,但实际并未支付。教育局称给予了经济援助,但王先生表示并未收到。事件发生至今已一年半,两小学生仍在接受康复治疗。

男教师猥亵五名小学生获刑12年

王先生早年离异,靠开半挂货车送货赚钱养活父母和儿子。2024年12月,小儿子在电话里说“老师做了不好的事”。第一次接到电话时,他正在高速上开车,没多想。几天后,再次接到类似电话,他感到不安。回到家后,发现孩子不出门玩,也不说话,精神状态差。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后,他多次找学校领导要求查清问题,但都未成功。最后一次,在与校方交涉期间,小儿子告诉他哥哥又被老师叫走了。王先生随即报警,警方到场抓了现行。

涉事教师田某某,1970年生人,案发前是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小学的教师,教授英语、数学等课程。2024年12月24日,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据静海区检察院指控,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田某某在学校三年级教室、值班室及厕所内,分别猥亵五名男小学生多次。判决书显示,田某某承认指控事实及罪名,认罪认罚。法院查明的事实与起诉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田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多次猥亵多名不满十四周岁儿童,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作为教师,他违背职业道德,利用教师身份实施犯罪,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惩。2025年6月26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田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田某某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以上就是【男教师猥亵五名小学生获刑12年 受害者家庭仍未获赔偿【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2151749.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