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该法典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设为法定原则,并强调推进固废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在固废处理过程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出现在末端环节,比如焚烧后剩余约3%的飞灰。

飞灰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较高浓度的重金属及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质。周口市政协副主席程若光指出,目前飞灰的资源属性尚未充分开发,其处理成本主要由财政和企业承担。他在提案中建议将飞灰资源化利用纳入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技术路线图,制定地方标准和准入规则,设立科技专项攻关相关工艺瓶颈。此外,他还提议建立电子联单和数字化追溯体系,实现闭环管理,通过常态化执法监测确保效果,并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政策支持,优先使用飞灰资源化产品于市政道路和园林工程。同时推动示范工程与产业集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省生态环境厅对委员的建议给予了积极回应,表示将采纳这些建议,把飞灰减量化和资源化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统筹专项资金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指导各地推广先进技术工艺,依托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飞灰监管,提升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