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个别经营者试图通过模仿知名品牌来获取利益。广西南宁知识产权法庭最近判决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一家高仿“李鬼”奶茶店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

原告是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霸王茶姬”、“茶姬”、“伯牙绝弦”以及相关图案的注册商标权。该品牌在全球范围内有数千家门店,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伯牙绝弦”是其明星产品之一。

自2025年8月起,在广西来宾市,这家高仿店铺开在了原告品牌店附近仅20米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于代亮表示,两个标识都采用了女性头像、橙色底色和四个字的名字,并且都有“茶姬”字样,这使得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二者。

不仅店招高度相似,店内装潢、员工服装及用具也几乎一致。此外,这家公司还在实体店和线上销售名为“伯牙绝弦”的茶饮,与原告注册商标完全相同。这种行为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有人在网上留言质疑这种明显的模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