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永州的小学家长在问政平台上留言,投诉学校有老师在学校经常拍抖音。该家长表示自己是永州东安县某小学的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应是供学生学习的地方,老师在校内拍摄抖音并发布视频对教学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校方能采取措施。

校方收到投诉后进行了核查,并与相关老师进行了沟通。校方回复称,涉事老师已意识到行为的不当之处,并承诺今后不再在校内拍摄抖音。

这位家长反映的问题实际上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家长的心声。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和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不少学校和在职教师开始利用这些平台进行宣传或分享日常。这种方式为一些学校带来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帮助招生;同时,部分教师也通过分享工作生活成为网红。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应该提倡却引发了争议。许多家长担心频繁曝光会破坏校园的纯粹性,分散教师精力,进而影响教学质量。此外,还有家长担忧未经同意将学生置于镜头下可能侵犯其肖像权和隐私权,甚至增加安全隐患。因此,大多数家长支持对校园内的视频拍摄活动进行限制和规范。

《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未经监护人书面同意且未遮挡肖像的情况下直播幼儿活动,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鉴于此,教育部门有必要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中小学及幼儿园拍摄短视频、直播的行为准则,确保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缓解家长们的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