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女子突发癫痫撞车致3死 突发疾病酿悲剧!7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批因突发疾病导致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案例。其中一起案例发生在6月29日23时42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2人),行驶至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与犀安路交叉口时,与路口等待绿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随后小客车仰翻并撞击高铁桥墩,造成电动自行车上2人和小轿车上1人死亡。经调查,王某某突发癫痫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此前,6月30日晚,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今年以来,辽宁、安徽、福建、河南、四川、云南等地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突发疾病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驾驶人驾车过程中突发疾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根据法律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且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应及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此外,在驾车前要充分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出现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时,切勿冒险驾车。特别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的,在出行前要高度关注自身身体状况,避免在身体不适情况下驾车。因病服用易引发嗜睡、反应迟钝等副作用药物的,也要避免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