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黄一灵)讯,明星投顾也栽在老鼠仓上了!
1月16日,证监会网站挂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前明星投顾李旦在中信证券从业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共处以40万罚款,并责令李旦改正,给予警告处分。
财联社注意到,虽然以前身为明星投顾,但李旦本次展现的炒股水平有点名不副实。2016年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间,李旦用他人账户趋同交易,金额高达2.48亿元,但最后不仅没赚到钱,反倒亏损91.98万。
证监会处罚书中提到,李旦作为中信证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具体来看,2013年1月9日至2015年3月31日,李旦担任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的投资顾问。2015年4月1日,李旦与中信证券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中信证券为李旦申请证券经纪人证书;2017年10月31日,李旦与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也即,2013年1月9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李旦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而正是在此期间,李旦私下接受钟某玲、陈某、欧某鹰等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李旦是谁?
资深股民可能对李旦这个名字很有亲切感,他是一位投顾老兵,最早在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工作。
资料显示,国信泰九营业部是业界最早一批推出投资顾问的机构。该部旗下投资顾问团队众多,部分明星团队服务的直接客户资产规模为数十亿,堪比一家大型私募机构;收取的佣金比率接近上限千分之三。
2004年6月至2010年9月期间,李旦曾任国信泰九营业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研总监、首席投资顾问,也是国信“金色阳光证券账户”品牌创建人之一。
其所带领的李旦投资顾问团队连续荣获“2005、2006、2008、2009年度泰然九路营业部最佳投资顾问”。其带领的投资顾问团队所服务的直接客户资产规模约22亿元,超过了众多阳光私募和集合理财产品的规模。
2013年李旦加入中信证券,先后担任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的投资顾问、中信证券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纪人。直至2017年11月,李旦才从中信证券办理离职备案手续。
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1月9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李旦为中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离开中信证券前一年多时间,即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李旦与北京佑瑞持虽未签约,但建立了实际劳动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信证券和中信证券的空档期间,李旦从投顾华丽转身成为阳光私募“泰瓴资产”的执掌人之一。
然而目前,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泰瓴资产仅有张海一名员工。
另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2年6月,李旦退出泰瓴资产监事职位,并从股东列表中消失。
折腾16个月,老鼠仓倒亏92万
李旦在中信证券从业后期,还与北京佑瑞持建立了实际劳动关系。
佑瑞持实际从业期间,李旦在2016年2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具体负责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计划权益部分的投资决策,因此,李旦知悉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计划权益部分股票交易的未公开信息。
2015年6月,“钟某玲”(中信证券开户,李旦为其客户经理)将其证券账户的账号和密码提供给李旦,委托李旦代为进行操作,且存在收益分成的约定。
2016年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李旦利用客户“钟某玲”证券账户,实际操作人,同时负责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计划权益部分的投资决策。在此期间,“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计划(以下简称佑瑞持债券稳利计划)存在趋同交易情况。
根据两交易所计算数据,2016年4月12日至2017年6月8日,“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计划在上交所趋同交易股票共13只,趋同交易金额为8166.61万元,趋同交易股票盈利118.23万元。
2016年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计划在深交所趋同交易股票共21只,趋同交易金额为1.67亿元,趋同交易股票亏损210.21万元。
统计来看,历时16个月,“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计划在两交易所趋同交易整体亏损,共亏损91.98万元。
证监会认为,李旦的上述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对李旦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私下接受三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除钟某玲外,李旦还私下接受其他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中信证券从业期间,李旦为“陈某”和“欧某鹰”开设证券账户。
2016年9月5日到2017年7月11日,李旦接受陈某委托代为进行股票交易,交易金额累计1.63亿元;2014年4月4日到2017年3月30日,李旦接受欧某鹰委托代为进行股票交易,交易金额累计32.9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旦接受钟某玲、陈某、欧某鹰委托买卖证券,未实际获取收益分成或报酬。钟某玲证券账户操作情况最后整体是亏损的,李旦自然未能获取利益分成,陈某、欧某鹰账户的相关情况证监会并没有披露。
证监会认为,李旦私下接受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关于“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规定,决定对李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加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李旦共被证监会处以40万元罚款。
一代耀眼的明星投顾,最后因为亏损的老鼠仓被证监会处罚,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