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茅台集团公示高层年薪,董事长李保芳2018年税前年薪86.45万元,总会计师10.91万元
2019年是贵州茅台历史上相当重要的一年,可以称之为“反腐年”,据统计,这一年茅台有9名前高管落马。
这一两年,茅台酒的价格和贵州茅台的股价,社会关注度也在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开透明显得尤为重要。
1月17日,茅台集团发布《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将主要高层在2018年担任公司相应职务期间的税前薪酬情况进行了公示,其中董事长李保芳2018年税前年薪86.45万元。
茅台集团公示高层年薪
根据茅台集团发布的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时任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保芳在2018年度的税前年薪为86.45万元(包括应付薪酬69.04万元和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的17.41万元)。
2018年11月任职并开始领取薪酬的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的
李静仁在该年度税前收入合计为10.91万元(包括应付薪酬9.03万元和社保等单位缴存部分的1.88万元)。
此外,集团还公示了茅台集团其他高层,包括王焱、卓玛才让、张德芹、杨建军、刘汉林、杨代永、王莉以及赵书跃在2018年度的税前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