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达了“关切”。这部法律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澳方认为这一条款允许中国对海外人士采取行动。

实际上,该条款针对的是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并不涉及正常的人文交流、学术研讨或经贸合作。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不是长臂管辖。他强调,中国坚决反对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国的污蔑抹黑、遏制打压和渗透破坏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在反极端和反分裂方面也采取了严厉措施。2025年12月,悉尼邦迪海滩发生了一起恐怖袭击事件,随后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打击反犹太主义、仇恨和极端主义(刑事与移民法律)法案》,进一步将反犹太主义、仇恨和极端主义行为刑事化,并增加了加重仇恨言论罪,最高可判五年监禁。同时,澳大利亚政府还计划取消或拒绝那些在本国散播仇恨与分裂的人的签证。
澳大利亚的这些措施覆盖了境外人员,如果有人在境外煽动针对澳大利亚的仇恨和分裂,澳大利亚也会追究其责任。然而,当中国出台类似法律时,却被指责为“长臂管辖”和“威胁海外人士安全”。
这种双标背后的原因可能是这部法律堵住了一些西方势力长期以来利用澳大利亚平台散播分裂言论、串联反华活动的灰色通道。现在,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些见不得光的操作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澳大利亚政府可能担心,这部法律会让过去的安全操作失去“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