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超载407%非法改装引发悲剧。近日,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11·7”渣土车侧翻事故的调查报告。2025年11月7日15时41分许,烟台市芝罘区红旗西路与电厂东路交叉口北口处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死1伤,3车受损。遇难者曲女士是烟台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离世时年仅40多岁。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后烟台市芝罘区政府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起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驾驶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速通行且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渣土车超载407%,且存在非法改装。

具体来说,2025年11月7日15时41分许,曲女士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前,另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后,沿电厂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红旗西路与电厂东路交叉口处等候放行。项某某驾驶超载的鲁FCD60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红旗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电厂东路右转弯时车辆向左侧翻,导致重型自卸货车左侧车厢及车上石碴砸压小型轿车和小型越野客车,造成曲女士当场死亡,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擦伤,三车损坏。涉事渣土车所有人为烟台续源货运有限公司,核定载质量15370kg,实际载货总质量77930kg,超载407%。此外,该车还存在非法改装现象,如车身后部未粘贴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车辆后部加装两处强光灯等。
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为45岁的项某某。项某某有1条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未处理,除本起事故外,近三年没有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项某某于2025年11月20日被依法逮捕。事故直接原因为项某某驾驶超载的载货汽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速通行且操作不当。间接原因包括续源公司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公司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续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致使公司安全隐患突出并长期存在;烟台市福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监管不到位,对涉事企业的情况掌握不准确,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指导督促不力;涉事重型自卸货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加大了行车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