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在酒店遭陌生男子刷卡开门 隐私侵权引争议【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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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在酒店遭陌生男子刷卡开门 隐私侵权引争议【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05 23:35: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2

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她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可可酒店入住期间遭遇了隐私侵犯。5月26日中午12时许,李女士洗完澡后上身赤裸坐在床边休息,突然听到刷卡开门的声音,房门被一名陌生男子打开。这名约30岁的男子看到屋内的李女士后停留了10余秒,随后关门离开。这一事件让李女士感到非常惊吓,她立刻前往酒店前台询问情况,但未得到明确答复。无奈之下,李女士报警求助,警方到达现场后表示“未构成犯罪行为、无违法事实”,不予立案。

女子称在酒店遭陌生男子刷卡开门

涉事的可可酒店对此事作出回应,称该男子是酒店合作的成人用品设备供应商工作人员,并非酒店员工。事发时,陪同的酒店工作人员下楼就餐,该男子独自操作房卡刷卡开门。酒店方坚称,房门仅短暂打开后便立即关闭,男子并未进入房间,仅在门外停留约2秒,未对客人造成进一步侵扰。

女子称在酒店遭陌生男子刷卡开门 隐私侵权引争议

李女士表示,此次意外给她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困扰,导致她长期心绪低落、精神状态受损,日常生活和情绪都受到极大影响。酒店曾提出退还房费、房费三倍赔偿及1200元现金补偿的解决方案,但李女士未接受。她要求酒店赔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出具书面公开致歉说明。李女士认为,酒店后续沟通态度消极、处理方式敷衍,因此坚持当前诉求。

女子称在酒店遭陌生男子刷卡开门 隐私侵权引争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指出,男子未经许可刷卡入户,侵扰住客隐私,依据《民法典》构成隐私侵权,须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男子可能面临治安拘留、罚款,情节恶劣的涉嫌《刑法》非法侵入住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此外,酒店违规出借房卡、工作人员脱岗疏于管理,违反《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与住宿合同约定,应退还房费并连带赔偿相关损失,赔付后可向过错方追偿;主管机关可依法对酒店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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