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十堰出租车司机刘洪敏搭载了一位疑似醉酒的乘客。该乘客下车时误将9.9元乘车费错输成199395元。

当晚22时50分左右,刘洪敏驾驶鄂CTH850牌照出租车行至京东路时,搭载了一名约30岁的乘客,发现其疑似醉酒。刘洪敏将其送达目的地,车辆计价器显示车费9.9元,乘客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便下车离去。

随后,刘洪敏继续工作。闲暇之余,他打开手机查看收款记录时,猛然发现一笔199395元的巨额收款已到账。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意外之财”,刘洪敏立刻想到,应该是疑似醉酒乘客误付的。

由于没有乘客的联系方式,刘洪敏立即驱车返回疑似醉酒乘客的下车地点,在周边反复寻找、等候,始终未见到疑似醉酒乘客的身影。随后,刘洪敏驾车前往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寻求民警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