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全李酒店”碰瓷全季引发全网热议后,全国多地又出现了多家“又庭酒店”山寨汉庭酒店的情况。这些山寨酒店的店名、门店外观与华住旗下的汉庭酒店高度相似,有的甚至是在原加盟门店合约到期后仅改一字,继续蹭品牌热度,事件迅速引起广泛关注。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这种“换字不换魂”的操作看似钻了规则空子,实则踩了法律红线。根据《商标法》,同行业使用与注册商标字形、读音、整体视觉高度近似的标识,足以让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即便只改一个字,依然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原加盟门店到期后继续无偿占用汉庭品牌商誉引流,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傍名牌”混淆行为,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因此,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加盟门店到期仅改一字,违约和侵权责任并行不悖。加盟合约到期后,品牌授权即终止。继续使用近似标识违反加盟合同约定,构成合同违约,需向品牌方支付违约金;对外经营的山寨行为同时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三项责任相互独立,绝非改个名字就能一笔勾销。
许多山寨门店误以为“拿到营业执照就合法”,其实大错特错。工商字号是属地登记,而商标专用权是全国性法定权利。即便字号完成工商注册,只要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且易造成公众混淆,依然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如果消费者因混淆行为误订误消费,可以主张退款赔偿。若门店虚假宣传“隶属华住集团”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OTA平台对入驻酒店资质、宣传内容负有法定审核义务,放任山寨门店冒用品牌信息上架,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