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正步入加速落地的新阶段。今年以来,已有约30地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成为去库存的重要举措之一。一些城市从中介帮卖模式调整为政府下场收购,还有城市提出委托销售、收购转售、收购盘活三种方式,助力疏通住房交易链条。
住房“以旧换新”并不是新事物,但近期相关政策更有针对性,配套支持政策持续完善,如给予公积金支持、明确“解约保护期”、加大补贴力度等,多方面加快了住房“以旧换新”的进度。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扎实推进城市更新。中指研究院表示,中央稳定房地产的态度明确,预计全国层面将继续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优化公积金政策、发放购房补贴、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收购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均是着力点。
在这些措施中,住房“以旧换新”是近期各地密集发力的重点。4月28日,佛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单案例在南海区招商青云台销售中心完成签约,现场同步落地2笔置换订单,依托“收购转售”模式达成了交易。这是佛山日前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现实落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20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提出“委托销售”、“收购转售”、“收购盘活”三类模式。
在委托销售模式中,换房人与房企签订委托协议挂牌出售,并选购该企业所开发的新房项目,设定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若旧房未成功转售,换房人可直接解除认购协议。在收购转售模式中,房企参照市场评估价与换房人确定收购价格,收购后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收购盘活模式中,房企收购的旧房符合政策要求的,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也可通过装修改造用作市场化租赁住房、旅居房、机关单位租赁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