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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袭警获刑十个月 冲动行为酿成大错【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27 23:29: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

男子酒驾袭警获刑十个月 冲动行为酿成大错!宋某的一次酒驾行为原本只面临罚款、扣分或行政拘留,但他的冲动行为让案件性质彻底改变。近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5年11月3日下午,宋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带着丈夫回家,在某路口处遇到襄州区交警大队警察查酒醉驾。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宋某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当两名警察传唤宋某到中队接受调查时,宋某拒不配合,强行要求离开现场。在被拦住后,宋某高喊“警察打人”,并对警察进行踢踹、抓咬。经鉴定,一名警察的右手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宋某阻碍执行公务和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700元的处理。因其袭警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该案被移送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定,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两名警察受伤,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和执法威信,应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2月9日,襄州区检察院以袭警罪对宋某提起公诉。庭审时,宋某表示悔恨:“我当时喝酒上头,比较冲动,现在深感愧疚,非常后悔。”2026年3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次酒后的冲动行为,让宋某在短短几分钟内从“酒驾违法者”变成“袭警犯罪嫌疑人”。宋某一时的糊涂换来的是无尽的悔恨和一纸刑事判决书。公民在遇到民警执法时应耐心配合,切勿暴力抗法。袭警行为不仅是伤害人民警察的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的公然挑战,为法律所不容。男子酒驾袭警获刑十个月 冲动行为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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