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挖竹笋戳伤鼻腔起诉景区索赔3.6万 法院判决驳回诉求【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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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挖竹笋戳伤鼻腔起诉景区索赔3.6万 法院判决驳回诉求【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26 23:28: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2

2025年10月12日,重庆綦江的刘某某带着家人购票进入某景区游玩。门票每张25元。谁也没想到,这次“亲近自然”的旅程会变成一场流血的噩梦。

偷挖竹笋戳伤鼻腔起诉景区索赔3.6万

刘某某在景区里走着时突然想上洗手间,但没找到厕所,于是离开游览步道,钻进了路边的竹林。看到竹林里长着不少新鲜竹笋,他心动了,弯腰私挖了一些,准备带回家。就在他准备走出竹林、临近步道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被地上凸起的竹笋绊倒,整个人面部朝下摔了下去。一根尖锐的竹笋直接插进了他的鼻腔。

偷挖竹笋戳伤鼻腔起诉景区索赔3.6万 法院判决驳回诉求

家人们见此情形吓坏了,报警并叫来救护车,景区工作人员也赶来帮忙。刘某某被送到当地医院急救,被诊断为鼻腔贯通伤、鼻中隔骨折、鼻窦骨折、鼻黏膜撕裂。他在医院住了9天,医疗费花了26280.65元。出院后,他认为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面落叶堆积、竹笋根部裸露、没有防护措施等,于是把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6万余元。

偷挖竹笋戳伤鼻腔起诉景区索赔3.6万 法院判决驳回诉求

景区在法庭上辩称,刘某某并非在游览步道上受伤,而是擅自脱离游线,进入非游览区域采挖竹笋。景区入口和沿途都设有游客须知,明确写着“严禁在景区内采挖野菜、树根、竹笋”。景区是自然景观,不可能对每一根竹笋都装护栏或贴警示。游客自己违反规定去挖笋,摔伤了只能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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