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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女高管提出250余万元待遇诉求【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21 22:47: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0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有最新进展。


4月21日,潮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崔丽丽处了解到,其停工留薪期等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将于4月23日下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


2023年9月22日一次商务酒宴,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之后,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崔丽丽开启工伤认定维权之路。

被性侵女高管提出250余万元待遇诉求

2025年9月23日,该案开庭审理后未当庭宣判,此后不久中止审理。


“因为我有一项诉求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开庭当天,正好是我停工留薪期满24个月的时候,因此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恢复审理。”崔丽丽说。


同年12月17日,伤残鉴定结果被确认为“十级伤残”。


彼时,她这样告诉记者,“获得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后,这也意味着,我持续数月的工伤认定程序基本完结。”同时,她与企业之间关于“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将彻底转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及后续一系列工伤待遇索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因此,崔丽丽明确告诉记者,再审开庭时这个诉求确实有变化。“就是之前的诉请基础上增加了工伤伤残待遇三个一次性(包括公司需要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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