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的俞女士跨省赶到杭州,只为讨个说法。她家位于南通吕四渔港,开了网店卖海鲜。一位杭州买家在她的店铺里买了5份海鲜,其中有3份申请了仅退款,理由是商品腐烂、不新鲜。俞女士不同意退款,但平台最终判定退款。

去年12月,这位买家下单了三份总价500多元的海鲜,快递于12月5日签收。12月8日,买家以商品腐烂为由申请仅退款,并上传了几张杀好的黄鱼照片作为证据。俞女士认为这些照片并不能证明商品不新鲜,因此拒绝了退款请求。买家随后申请平台介入,最终平台还是退了款。

今年3月,该买家再次在俞女士的店铺下单,购买了价值1000多元的海鲜。3月11日收到货后,买家于3月12日再次以商品腐烂为由申请仅退款。平台两次驳回了买家的退款要求,但因买家多次申请退款,平台最终还是把钱退给了买家。

俞女士称,自家售卖的海鲜都是捕获后就新鲜发货,不存在腐烂变质的情况。从买家提供的照片来看,商品也没有明显问题。她认为买家只是想不花钱吃东西,并反问:如果你在一个店铺买的东西不好,还会三番五次再去这家店购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