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被强拉开车门泼水”一事成为热搜话题。4月14日,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泼水节现场,一辆汽车的车门及后备箱被人拉开,多人向车内喷水。次日,驾驶员的妻子表示当时她坐在副驾位置,淋水后车内部冒烟,计划将车送去检查,如发现问题会报警。该女子还提到,她的父母当时也在车内,全身被淋湿。

4月16日,当事人称自己和家人是从东北到西双版纳旅游的,车辆目前停放在4S店,已经报警等待警方处理。其丈夫表示,原本他们打算继续开车去广州,现在旅游计划已被打乱。

据新京报报道,事发地所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泼水节现场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制止不文明行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车主关闭车门已表示拒绝参与泼水活动,而多人强行拉车门、围堵喷水致车辆受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主观上具有毁坏车辆的故意,客观上存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泼水节属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者以及主管部门必须设置警示、安排安保、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未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