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了《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国新办4月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设立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这是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部署,也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袁晓明介绍,《总体方案》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新”。首先是着力赋能提升,探索联通内外新示范。《总体方案》支持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发挥区位优势,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出19项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打造重要贸易节点、提升双向投资合作质效、畅通向北开放国际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深化对内对外合作、促进要素融汇融通等方面。目标是将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联通内外且辐射周边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合作中心,助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次是扩大高水平开放,打造互利合作新样板。《总体方案》支持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发挥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破解制约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与周边国家在经贸、农业、文旅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走深走实。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最后是服务国家战略,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总体方案》支持其创新发展生态农牧业、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建设进口资源储备基地、绿色算力保障枢纽等,以制度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