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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卖房到底有无暗箱操作 流摇规则下的公平性争议【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08 23:09: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

开发商卖房到底有无暗箱操作 流摇规则下的公平性争议!杭州的胡先生作为44套房源唯一的摇号登记人,却在公示次日遭遇“售罄”事件,这揭示了流摇规则下开发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引发了公众对房产销售公平性的担忧。

现行政策允许流摇(登记人数≤房源数)后开发商自主销售,虽然程序上合法,但缺乏对已履行登记义务者的保护机制。胡先生完成征信审核等全套流程后,既未获得优先选房权,也未收到销售启动通知,开发商直接通过线下渠道将房源售予未登记的“全款客户”。

开发商通过人为降低宣传力度、设置隐性门槛(如捆绑车位销售)制造“技术性流摇”,再利用自主销售权定向消化房源。部分开发商甚至提前与关系客户签订意向协议,流摇后直接跳过公开流程完成交易。销售过程无强制公示要求,购房者无法核实房源真实流向。监管部门虽回应“程序合规”,但对开发商选择性销售、信息隐瞒等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为了优化制度,可以赋予登记人法定优先权,流摇后为已登记购房者设置48小时优先选购期,开发商需书面通知登记人选房时间及剩余房源。同时,可以保留基础房源,如杭州2021年新政要求,流摇后仍需公证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确保登记人按序选房,剩余房源才可自行销售。开发商须在流摇后24小时内公示销售方案,包含销售时间、价格、对象及规则,并通过房管平台同步备案。推广海宁“透明售房”模式,对退购房源集中公开公证摇号销售,杜绝内定可能。

将恶意制造流摇、隐瞒销售信息等行为纳入房企信用评价体系,违规者限制土地竞买资格。建立购房者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登记冷清但迅速售罄”等反常现象强制介入审计。

购房者应留存全流程证据,包括登记凭证、销售沟通记录、公示截图等,遇权益受损时向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警惕“技术性流摇”信号,如刻意弱化宣传、设置附加条件(如捆绑车位)、拖延资格审核等,此类项目存在较高暗箱操作风险。优先选择现房销售试点项目,现房销售模式实现“所见即所得”,可规避期房销售中的信息不对称及流程漏洞。

推进现房销售改革,逐步扩大现房销售试点范围,减少预售制下的资金挪用和交付风险,从根本上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根据人口需求动态调整土地供应和金融支持,避免局部市场过热或过冷导致的规则异化。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覆盖从土地获取到物业管理的全链条,重点监控预售资金流向,确保房企合规使用建设款项。

流摇规则本质是平衡市场效率与公平的工具,但当前过度倾向开发商自主权,忽视程序正义与消费者信任。唯有通过制度补漏、透明化强制、信用惩戒三管齐下,才能堵住“合规不合情”的操作空间,重建市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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