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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1 03:16:2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2354

  本报讯(记者殷呈悦)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落实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20年力争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至2.2张……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明确了一批有力举措。

  《行动方案》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3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 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等。

  当下,婴幼儿服务不专业、育儿嫂市场不规范是许多妈妈们遇到的烦恼。随着《行动方案》的实施,这些问题或将逐步得到解决。《行动方案》明确,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到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 到2022年,基本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覆盖。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到2020年全面实施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50%的乡镇建有1所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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