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后,女子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联系闺蜜寻求安慰,没想到安慰她的闺蜜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近日,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黄某报警,称其家中保险柜中数十万元现金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科技侦查手段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展开细致摸排,最终锁定受害人的闺蜜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5年12月17日,民警赶赴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经讯问,彭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追回赃款30余万元。据彭某交代,因为知道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存放有大量现金,便产生了盗窃念头。利用闺蜜身份窥知其房门密码,还套话得知保险柜钥匙存放处。2025年9月底,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潜入其家中盗走卧室保险柜内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尝到甜头后,彭某再次下手。12月上旬,彭某为支走黄某,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为由掌握黄某外出时间,此时彭某已悄悄从珠海赶到湘阴,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盗走现金数十万元。为躲避侦查,她在盗窃后进行伪装离开现场。作案期间,她还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制造不在场证明。

目前,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利用信任实施犯罪,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应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妥善保管财物,避免家中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