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员刘启赫发声明透露与刘一诺名誉权纠纷一案进展,表示刘一诺在直播间曾捏造其"造黄谣"等不实言论,经法院审理认定刘一诺侵犯名誉权并判决其道歉赔偿,但刘一诺目前对侵权行为仍未停止。
刘启赫全文内容:
1.2月24日,刘一诺在某剧组跟组期间,通过微信向本人倾诉待遇不佳。彼时本人刚确定出演某网剧角色,出于同行同学和朋友的互助之心,当即向其推荐该机会,并最终协助她顺利进入该剧组。
2.本人在剧组工作期间,始终恪守职业底线与个人品德,从未对刘一诺编造任何黄谣,亦未传播任何针对她的不实言论。
3.令人遗憾的是,刘一诺后续在其直播间内,公然造谣称本人对她造黄谣且已掌握所谓“证据”,同时发表大量针对本人的侮辱性言论,对本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4.3月24日,本人角色杀青后,第一时间着手处理此事。期间,本人先后发送律师函、发布严正声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上述举措均未起到制止侵权的效果。无奈之下,本人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直至法院传票送达刘一诺手中,其针对本人的名誉侵权行为仍未停止。
5.刘一诺曾在直播中多次宣称持有本人造黄谣的证据,按诉讼逻辑,该证据理应在庭审中提交。法院判决书已明确载明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相关事实清晰可查。
6.若本人确实存在造黄谣的行为,绝无勇气提起诉讼,更不可能获得胜诉判决。
7.本人虽籍籍无名,且刚踏入影视行业,但作为一名男性,深知“给女生造黄谣”的名头会对个人职业生涯与名誉造成毁灭性打击,绝不可能主动触碰这一底线。
8.倘若本人与刘一诺之间存在矛盾,当初便不会将剧组机会推给她,更不会在协助她进组后,再选择在剧组内造谣抹黑她——此种行为既不合情,亦不合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本人始终坚信法律的公正。此次声明只为还原事实真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