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后未报警送医致伤者身亡 肇事者获缓刑判决【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生活焦点 » 正文

男子撞人后未报警送医致伤者身亡 肇事者获缓刑判决【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25 23:54: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0

在重庆,一名男子驾车经过路口时撞伤了一名行人。事故发生后,该男子没有报警或将伤者送医,而是将对方送回家后离开。四天后,伤者不幸去世。事后,这名男子对逝者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该男子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指控,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51分左右,何某驾驶车辆在巴南区界石镇腊梅路由界石方向往东城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一处左转弯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屈某祥发生碰撞,导致屈某祥受伤。事故发生后,何某未保护现场、未报警也未立即抢救伤员,而是与同车人员于某兰一起将屈某祥扶上车,并将其送回家交给其妻子,但隐瞒了车祸受伤的事实。随后,何某驾车离开。中午时分,屈某祥的儿子发现父亲伤重,将其送往医院。四天后,屈某祥因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经司法鉴定,屈某祥的死因是交通事故所致。

当天下午,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何某为嫌疑人,并电话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的事实。交警部门认定何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在侦查期间,何某足额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以上就是【男子撞人后未报警送医致伤者身亡 肇事者获缓刑判决【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883294.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