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女教师因在微信群中传播不实信息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政拘留。该女教师随后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赔礼道歉。案件将于9月24日上午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林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在名为“果冻局长群”的微信群中传播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发送给赵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在名为“仙女下凡”的微信群中传播了该不实信息。这些信息扩散后,对被诽谤教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案发后,林女士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天台县公安局认为林女士的行为构成诽谤,且情节较重,但鉴于其主动投案,决定给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林女士对这一处罚表示不服,她认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冻局长群”分别是自己与闺蜜和父母的家庭群,没有主观故意传播谣言。她曾在天台中学工作过,在微信群中谈论此事时,当地已有各种传言。她认为这种小范围内的亲密人员之间的闲聊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不会导致对方的社会评价降低。
2024年12月3日凌晨,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杭州,将林女士带往就近的派出所询问情况。林女士配合警方工作,说明了所有聊天经过。到了12月24日早上,她接到电话要求立即从杭州赶往台州天台县,结果被突然告知要实施拘留。
在此事件中,林女士的两名闺蜜也涉及其中,一人未被拘留,另一人被行政拘留2日。还有一名与林女士私下微信聊天的老师被行政拘留4日,但由于有孕在身,未被执行。
天台中学主要负责人表示,被谣言影响的教师在学校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此事对该教师的情绪产生了很大影响,学校也尽力提供帮助。该教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目前教学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