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广东祖孙三人被害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14日,被害人家属何先生表示,这起事件给家庭带来了重大打击。
据何先生介绍,案发前,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探亲。2025年3月27日19时45分许,村民叶某某持刀杀害了何先生的妻子、大儿子和丈母娘。当时不到三个月大的小儿子因在睡梦中幸免于难。
根据检方起诉书,案发当天,被告叶某某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及汽车打不着火均与同村叶某有关,便拿出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去找叶某。未找到叶某后,叶某某见到被害人坐在叶某家门口,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起诉书认为,叶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叶某某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何先生提到,凶手叶某某寻找的叶某是他妻子的二哥,两人从小玩到大,上学时还是同桌,成年后各自外出工作,联系并不多,二人并无矛盾。
何先生希望法院能对凶手重判,并表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希望法律能公平公正处理,还他们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