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邓建国谈及因质疑校服质量被拘一事时,语气中满是疲惫与无奈。2023年12月,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的邓建国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被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七天。邓建国随后提起行政诉讼,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但由于拘留已执行完毕,无撤销必要,警方需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事情始于2023年9月,邓建国的儿子涵涵入读盘克镇中心小学。11月,学校下发了两套校服,共收费200元。邓建国发现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夏季校服棉含量低于国家标准。作为家长,他对孩子的穿着十分关心,在网上发布视频质疑校服质量,并呼吁不传谣不造谣。然而,12月12日晚,邓建国接到宁县公安局电话,次日被拘留7天。他感到非常委屈,认为自己只是行使家长的质疑权。
在拘留所的日子里,邓建国五天没有进食,直到妻子来看望他,告诉他孩子一直在等他回家,他才开始吃东西。从拘留所出来后,邓建国一度想轻生,最终因为母亲的劝说回到家中。但他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夫妻关系也受到影响,最终离婚。邓建国在外租房,开始了维权之路,向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又独自起诉。尽管二审判决胜诉,但他仍感到自己不是一个清白人,于是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如今,邓建国在朋友介绍下做销售工作,但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以前开朗自信的他现在害怕与人交流,甚至被诊断为中度抑郁。他后悔自己的行为,表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绝不会再做这种事。他认为人生最大的责任是照顾好家庭,抚养孩子长大,给老人养老送终。尽管如此,邓建国依然坚持维权的初心,认为自己只是做了学生家长该做的事,维护公平正义。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该县已成立工作专班,重新梳理事件经过并启动调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