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言论自由获正名【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言论自由获正名【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11 00:28: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3

湖南湘阴县居民肖某良因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一句12字评论,被当地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拘5天。两年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了这一行政处罚决定,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2023年7月5日,肖某良看到一条关于消防车救援的视频,并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两天后,他接到湘阴县公安局传唤,对方称其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引发一人回复、六人点赞。随后,肖某良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言论自由获正名

拘留结束后,肖某良不服湘阴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2月,汨罗市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肖某良继续上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但2024年4月1日,岳阳中院维持原判。肖某良仍不服判决,再次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言论自由获正名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湘阴县公安局对肖某良的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法院指出,肖某良的评论虽不当,但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批评教育,但不足以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或寻衅滋事。

历经两年三审,肖某良表示自己的工作和身心受到较大影响。除了法院判赔的2377.6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外,他还主张湘阴县公安局支付9.8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坤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内部应当启动追责程序,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处罚。然而,对于肖某良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能达到“严重后果”的标准,目前尚存在疑问,依照司法实践,9.8万元的金额可能偏高,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以上就是【男子因12字评论被拘5天两年后翻案 言论自由获正名【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877310.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