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湖北孝感网友“羊羊”在网上分享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7月27日下午3点左右,他驾车行驶在市区某路段时,看到一女子单手骑着电动车迎面而来,在距离其车前约六七米处的一堆沙石处滑倒。该女子随后报警。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羊羊”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道路并不宽敞,两侧还有民房。“羊羊”的车辆左前方堆放着一小片沙石,右侧路基旁边还堆放了杂物。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警方确认骑电动车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羊羊”负次要责任,且未经许可将沙石放在路边的另一名当事人也负次要责任。
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关于“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规定,因此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涉事网友“羊羊”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被认定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羊羊”表示,交警部门告知他负次要责任的原因是“没有礼让对方优先通过”。他尚未看到医院的清单,不清楚需赔付多少钱,但已向交警部门申请了复议,结果需要在30个工作日后才能出来。记者致电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复议由事故中队处理,但截至发稿时,相关电话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