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文女士是贵州人,7月末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到浙江嘉兴一家物业相关的私企做财务类工作,正处于试用期。据她自述,进入这家企业后,与公司上级的一名行政女领导朱某在线上发生了口角。她原计划8月4日去公司提离职,但当天还没等她提出,就被朱某从后面袭击并扇了一巴掌。
文女士表示,她从来没被人扇过巴掌,朱某这一行为对她而言意味着不尊重、歧视和侮辱。她被打后对方没有回应,而她本人也不需要对方道歉,认为道歉没用,也不接受道歉。
文女士称,被打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了病假前往医院就诊,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警方当天已立案。桐乡市公安局濮院派出所于8月4日就文女士被殴打案立案。
事发后,文女士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负责人提出给她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她对公司给出的金额和处理方式不满意,目前只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要看警方的界定,也考虑提起民事诉讼。
文女士出示的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的门诊病历显示,8月5日上午,患者文女士讲述的病史为“半月前,新入职后,有明确应激性因素下,情绪低落,紧张担心害怕,昨天与单位领导发生肢体冲突,紧张害怕加重,发抖,无法正常工作,眠差,经常惊醒,胃纳减退。”另一份抬头为“嘉兴市第一医院”的医院伤情检查通知单显示,8月5日的诊断意见和结论是:外伤后耳鸣,耳损伤,目前脑干检查正常;精神检查及量表评估提示情绪焦虑伴抑郁,与应激性事件相关,存在“闪回”症状。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焦虑抑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