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为金融更好地支持消费增长提供了指导。
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当前,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减弱,我国经济正加速向以内需为主导的增长模式转型。消费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大作用。
《意见》明确了三个重点领域: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在推动扩大商品消费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多渠道、多方式提供以旧换新的金融服务。在支持发展服务消费方面,坚持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根据具体场景和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助力培育新型消费方面,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加强金融创新。
除了直接投向消费领域,《意见》还指明了三个重要方向: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提高消费供应效率、加强基础金融服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激发消费潜力的关键。《意见》强调要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家庭财富管理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就业增收,优化养老、健康等保险保障体系,积极培育消费需求。为了促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意见》还提出围绕适老改造、体育设施、充电装备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交通、物流、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探索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提升消费供给效能。
《意见》还从优化消费支付服务、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助力优化消费环境。优质的消费环境有助于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