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宝贝,但生活中一些家长因疏于看管而导致了意外的发生。以下是近期发生在银川的两起涉儿童交通事故案例。
2025年5月29日10时55分,驾驶人朱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的小型客车,在永宁县李银路蔚湖城东门北侧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邵某某(男,1岁)发生刮撞,造成邵某某受伤。监控显示,小男孩邵某某由于监护人疏于看护,独自一人从店内跑上道路,正巧遇到朱某某驾车经过。朱某某因疏于观察,未能及时发现前方幼童,最终双方发生碰撞。所幸伤势并无大碍。事故中,邵某某的监护人未起到监管作用,而朱某某驾车未观察道路周围情况,因此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2025年5月25日21时30分,于某某(男,3岁)使用滑板车在永宁县宁和街玩耍时,与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于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监控显示,小男孩于某某由于监护人疏于看护,独自一人玩耍滑板车横过夜市路段,正巧遇到李某驾驶电动车经过。李某因避让不及,最终双方发生碰撞。所幸伤势并无大碍。事故中,于某某的监护人未起到监管作用,负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李某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