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在河南信阳市新县某湿地公园内,一名10岁女孩独自玩耍网红秋千时不慎跌落河中溺水。直到十分钟后漂浮至河道下游水面才被人发现,但孩子经抢救无效去世。
该湿地公园内的秋千是当地一处网红打卡点,由黄某某于2021年安装,供游客免费游玩。事发当天,潘女士带着女儿小徐在公园游玩,小徐独自前往河边荡秋千时不幸落水。监控视频显示,小徐从秋千上跌落后在水中扑腾了近三分钟,但无人施救。最终,黄某某发现了漂浮的小徐,但遗憾的是,小徐经抢救无效去世。
悲剧发生后,小徐的父母将黄某某、辖区村委会以及乡政府起诉到法院,索赔4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家属自行担责80%,秋千安装者黄某某担责15%赔偿13万余元,村委会担责5%赔偿4万余元,共计赔偿家属17万余元。
调查发现,事发地段区域内设有“当心溺水”、“严禁在此嬉戏玩水”等警示牌,以及“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老年人须有成人陪同方可游玩”的温馨提示。此外,湿地公园未成立管理委员会,属于开放式自然风光,不属于景区。乡政府从未对湿地公园进行商业开发,也未获得任何经营收益,对湿地公园及相关旅游资源不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小徐已满十周岁,具备一定的分辨是非和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应认识到在水面上荡秋千的危险性。其监护人未能充分尽到监护职责,在小徐离开人群独自玩耍直至溺水的长达十二分钟时间内,潘女士未发现并劝阻,导致事故发生。因此,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黄某某作为秋千的搭建者和管理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村委会将事发河道区域有偿出租给黄某某经营后,未发现租赁合作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并督促黄某某完善相关安全保障措施,亦存在一定过错。
二审法院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