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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严打虚假宣传【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3 23:10: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5

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广告的监管力度,截至4月底,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459件,罚没款8830.9万元。以下是部分已办结的典型案例。

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制作并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美瞳隐形眼镜”视频广告,且未在广告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今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没款19.4万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其他经营主体已另案查处。

武汉洪山月目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推广医疗服务过程中,冒用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依法不得作广告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韩国进口100U乐提葆”广告。同时,相关广告中还存在虚构产品销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今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避孕用品等广告含有淫秽、色情内容;发布的“康速达灰指甲医用退热凝胶”等药品广告与其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发布的“青钱柳玉米须桑叶茶”等食品广告含有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今年3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普通商品“艾浴包”广告,宣称该商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广告中还含有“已完成千万级PRE-A轮融资”等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今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海参鹿精丸”“灵芝孢子粉”等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使用“中医调理疗程”“西医对比”等医疗用语进行宣传。今年3月,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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