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足球项目七人制足球男子乙组比赛中,北京队对阵上海队时发生了一起严重事件。北京队前锋曹博远在明显无法掌控球的情况下,从背后故意用过分力量踢中上海队球员蔡昕麒的左腿,导致其左腿腓骨骨折。裁判员确认为暴力行为后将曹博远罚出场。
赛后,赛区纪律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曹博远作出停赛6场,并限期离开佛山赛区的处罚。同时,因队伍对队员赛风赛纪疏于管理,北京市代表队也被通报批评。
蔡昕麒在接受治疗出院后表示,他原本每个周末都要在上海本地参加业余比赛,但这次骨折至少需要大半年时间恢复。他认为曹博远的行为是恶意且恶劣的,尽管赛事组已经对曹博远进行了处罚,但他认为这些措施已无实质性作用。蔡昕麒表示,他将要求曹博远赔偿所有损失,球队有专人负责处理此事。
前职业足球运动员王庆表示,曹博远的行为毫无疑问属于暴力犯规,是非道德、非体育行为的犯规。虽然这种犯规可能不会断送被踢球员的职业生涯,但如果踢到膝盖等部位,可能会对其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并对心理产生很大影响。王庆认为,体育竞技行业的问题可以通过体育行业的仲裁委员会解决,不应上升到刑事责任的角度。他强调,赛前的赛风赛纪非常重要,出现此类问题必须受到相应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