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市民反映,丛台区一辆印有“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的皮卡车因前后车牌破损仍上路行驶引发关注。5月11日,该市民在青年路看到这辆车前后车牌均严重折损,仅能看到“V7R56”,随即提醒车内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车牌损坏应向交管部门申请更换,在此之前不能上路。然而,5月12日下午3点左右,他在同一路段再次发现该车仍以破损车牌行驶,于是向当地交警举报。
从市民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涉事车辆前后车牌均呈折叠状破损,“冀D”字头被刻意折叠遮挡,仅有部分数字露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丛台一大队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该车于5月11日16时24分,在新兴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东30米处,因“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5月14日,丛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就此事作出解释,称涉事车辆号牌为冀DV7R56,确属该局车辆。工作人员表示,5月6日,他们在劝导占道经营行为时,当晚车辆停放在道路旁被商户恶意损坏。次日发现后他们进行了报警,并将车辆停放在局内未动。11日有临时检查,一位新队员不知情且未注意到车牌损坏情况,便使用了该车。工作人员承认确实存在疏忽,并接受了交巡警处罚,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丛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商户恶意损坏执法车辆车牌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该商户已受到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