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正式施行。针对电动自行车,《条例》首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个人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事故频发,如何有效治理这一问题,减少悲剧发生成为关注焦点。
数据显示,9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中,车辆都停放在门厅、过道等位置。居民们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但很多时候只能选择避开。除了躲避,一些人也会向物业或街道反映情况,但物业和街道大多只能进行劝阻。
直接拨打110报警也是许多居民的选择,这种方法确实有效,但往往民警刚离开,电动自行车又被偷偷推上楼。因此,对于此类行为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对于拒不改正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改正,并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