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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同意ST香雪预重整 公司进入3个月预重整期【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4 01:04:46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

ST香雪(300147)于4月13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在4月11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和《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同意公司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ST香雪主营中药制造,涵盖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涉及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公司已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到中成药制造再到医药流通的全产业链布局,产品线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药流通以及T细胞免疫治疗等。

2月6日晚,ST香雪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债权人景龙建设的告知函。景龙建设以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该申请源于2018年至2020年间,景龙建设与ST香雪签署的14份装修合同,总金额达2.91亿元。因欠付工程款,景龙建设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在2022年11月4日达成调解,约定ST香雪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分30期支付未付工程款7300万元。然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ST香雪仍有6600万元未付。

景龙建设认为,尽管ST香雪面临资金流动性困难,但作为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家政策支持的中药现代化领军企业,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行性。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助于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推动公司与债权人、意向投资方沟通,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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