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导演兼商人郑某峰因涉嫌在海南招募演员时猥亵儿童被警方刑事拘留。2月19日晚,海口市公安局确认郑某峰确实因涉嫌猥亵儿童被龙华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报检察院拟对其进行批准逮捕。
2月19日下午,法律自媒体公众号“法度Law”爆料称,曾参演过香港某知名演员导演的电影中“郑总”一角的郑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于今年1月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据澎湃新闻获得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郑某峰于1月18日19时被刑事拘留,并羁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权威渠道人士证实该通知书的真实性。
公开资料显示,郑某峰生于1971年,是江西抚州市黎川县人,身兼编剧、导演、演员、电影出品人和商人等多重身份。2019年,抚州本地媒体曾报道他在电影《美人鱼》中扮演的“郑总”角色,受到网友好评。当时,郑某峰担任香港HFIO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金像影业董事长,并参与多部电影的投资制作。天眼查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郑某峰在海南投资了5家与影视、表演、艺术相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