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回应3岁女童遭狗群撕咬 犬主责任引热议[今日]《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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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回应3岁女童遭狗群撕咬 犬主责任引热议[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0 02:20: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9

云南大关县一名3岁女童小梦在家门口玩耍时被多只狗撕咬拖拽,导致全身多处皮肤裂伤。经过6个小时的紧急手术后,她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前大约有7只狗在小梦身旁。

当地权威人士表示,通过走访调查已找到两只涉事犬的主人,目前正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饲养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达到重伤,狗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过失致人重伤罪等。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对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犬只未栓绳散养问题的关注。早在2021年4月,大关县人民政府曾发布“加强犬只规范管理的通告”,明确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为犬只严管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区域。规定经准许饲养的犬只必须栓养或圈养,未经牵引造成他人伤害的,一律予以捕处,并按犬牌依法追究养犬人相应责任。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指出,即使是在农村地区,犬主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动物被遗弃后造成他人损害,原所有人仍需承担民事责任。此外,长期投喂流浪犬只的人,在这些犬只咬伤他人的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证据表明狗主人明知其犬只是烈性犬且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约束犬只,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狗主人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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