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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独子贷款买房去世 母亲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调解退还首付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31 16:56:3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8

独子贷款买房去世母亲要求解除合同。家中独子贷款买房后不久去世,无经济来源的失独母亲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退还购房首付款及已还的购房贷款。在法院调解下,各方达成了“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贷款”等连环调解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时提到了这一案例。本案中,邱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支付了172万元首付款,剩余260万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月供合计1.4万元。购房后不久,邱某离世,其母任某成为唯一法定继承人。任某年事已高且无独立经济来源,无力继续负担房贷。她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退还购房首付款及已还的购房贷款。

独子贷款买房去世 母亲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调解退还首付贷

审理法院认为,解除购房合同涉及多个民事主体之间的复杂问题,需要地产公司、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合同网签备案部门的同意和共同协作配合。通过调解,最终达成了解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开发商退还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注销房屋抵押登记及网签备案,退还房屋首付款的连环调解方案。考虑到任某是失独老人,法院向地产公司加强说理劝导,该公司同意免除任某应支付的违约金。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加强督导,确保各方及时履行调解协议。

最高法认为,本案充分考虑了失独老人的实际困难,为老年人量身定制了一站式实质解纷方案,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焦虑和忧愁。

另一案例中,一对情侣分手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59个月的房租,共计23万余元。张欢欢和郑浩曾是一对情侣,从2016年至2021年期间,郑浩一直居住在张欢欢的家中。2016年,郑浩曾主动表示愿意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这套房屋,但从未支付过租金。2021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张欢欢要求郑浩搬出并结算5年的房租。郑浩拒绝支付租金,认为两人之间不存在租赁关系。最终,张欢欢起诉至法院,要求郑浩支付租金。法院根据二人的聊天记录认定,郑浩和张欢欢实际已就承租房屋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判决郑浩支付23万余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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