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医保局通报,在今年的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工作敷衍应付,未主动自查整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该局通报了7家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的典型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存在8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达3466.7万元,但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零。飞检结束后两周内,该院仅退回3.23万元。此外,部分问题此前已被指出但未彻底整改,本次检查时仍普遍存在。主要问题包括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和分解收费等。
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4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但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96万元。主要问题有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等。
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存在38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但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20.1万元。主要问题包括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等。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存在86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但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08.2万元。主要问题有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等。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存在34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979.4万元,但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87.4万元。从检查情况看,该院过度诊疗问题较为普遍。
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存在10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12.3万元,但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零。主要问题有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等。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存在25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77.9万元,但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仅为1.9万元。主要问题包括串换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等。
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或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各定点医疗机构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切实履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