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于11月15日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将提出上诉。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如果李在明最终被判有罪且量刑较重,他将立即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并在未来10年内被限制被选举权,包括禁止参与下届总统选举。此外,共同民主党可能需要退还超过434亿韩元的选举费用,若无法偿还,可能会出售首尔汝矣岛共同民主党办公室。
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接受某广播节目采访及国会国政监察过程中“公布了虚假事实”而被移交审判。韩国检方在今年9月20日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称李在明在选举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歪曲和损毁民意。9月30日,检方再次以涉嫌“教唆伪证”请求法院判处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宣判前,李在明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分别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附近集会。约5000名支持者聚集在法院附近,高举蓝色气球和“李在明无罪”的标语,抗议检方决定。约1000名保守派团体人士也在法院附近举行集会,高呼“李在明应被拘捕”的口号。为防止双方发生冲突,韩国警方在现场部署至少2700名警察,并设置围栏设施维持秩序。
判决结果在网络上引起热议,部分网民认为即使二审李在明也难逃监禁,但也有人对李在明表达了支持,认为这是执政党对在野党的打击报复。